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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標準何在

■ 劉易鼎

今天是愚人節,也是台東縣長補選的日子。這陣子只見馬英九不顧台北市政,四度南下台東,為貪污弊案被判刑的吳俊立的技術離婚妻子鄺麗貞站台拉票。昨日馬英九面對眾多記者質疑時竟說:「罪不及妻兒…他家人是罪犯,不代表她也是罪犯…鄺麗貞符合國民黨的條件」!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政治上的道德標準絕對比法律規定來得高、嚴苛!個人想請教學法律的馬主席知不知道什麼叫做「教唆犯罪」?什麼是「利益迴避」?鄺麗貞到底是不是吳俊立的「家人」?戴罪之身的吳俊立與鄺麗貞的關係緊密,會不會出現教唆犯罪,或有技術指導搞弊案的可能性?吳俊立不能當縣長,想要指派自己人,結果與妻子搞假離婚,想指派鄺麗貞當縣長,請問這樣有利益迴避嗎?馬主席的政治道德標準何在?

我是南部人,我們純樸的南部人在評估地方首長候選人時,會對候選人的品格做嚴格審核,不然陳其邁又何必辭去代理高雄市長?馬英九,請你想一想。

(作者為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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