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告盜採砂 宜縣府:指控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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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宜蘭縣議會黨團由縣議員李志鏞、陳鴻禧、陳金麟、林棋山、吳秋齡、楊政誠、黃浴沂、陳來賜到宜蘭地檢署,告發縣長林聰賢、民政處長陳文昌、農業處主管在圳頭溪工程「假疏濬、真盜採」,涉嫌竊盜等罪嫌。 陳鴻禧指出,依宜蘭縣山坡地開發審查小組設置要點規定,為維護自然景觀,採礦及土石採取,應加以審查,審查主管機關是農業處,但蘇澳鎮圳頭溪是水土保持區,卻未經審查,就由民政處開採。 他說,水保局補助宜蘭縣政府980萬,只准許開採下游600多公尺,民政處違法向上開採,且破壞攔砂壩,如遇上較大雨勢,可能造成嚴重土石流,危害下游蘇澳居民的生命財產。 林棋山質疑,民政處雖說當初疏濬未發現攔砂壩,但發現後,縣府非但未停止開挖,連攔砂壩地基都破壞,實在誇張;圳頭溪被挖得滿目瘡痍,如三星鄉人造大峽谷,危及鎮民安全,縣府應緊急善後。 陳金麟認為,攔砂壩是預防上游砂石被洪水沖刷,直接破壞堤防或橋墩,不管疏濬或水土保持工程都應保留攔砂壩,縣府卻在疏濬中破壞攔砂壩,危害下游居民安全。 黨團書記長李志鏞希望檢調盡速調查,也要求縣府回填,盡速恢復原狀,不希望蘇澳重現三星鄉大峽谷的夢魘。 農業處代理處長康立和說,疏濬計畫是針對整個河防安全,經過設計,由水保局同意,是疏濬,並非開發,不受山坡地審查規範。 民政處長陳文昌反駁,疏濬高程、寬度、深度都依計畫執行,砂石出售所得都歸公庫,不可能盜採,圳頭溪河床原本30公尺寬,現在變成70公尺,河床挖出的攔砂壩是溪床30公尺寬時興建,因河床比攔砂壩寬,壩的兩邊當然中空,指縣府挖攔砂壩,實在太扯;疏濬後不會變大峽谷,圳頭溪河防更安全。 縣府也以新聞稿反駁,計畫擬定、核准及執行,均依合法程序辦理,絕無違法,對不實指控,將積極捍衛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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