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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公路本月12日到20日交通中斷期間,民眾抱怨政府大發災難財,蘇澳新站前停車不論有無違規,全被夾上違停逕行舉發單。
圖/讀者提供 |
蘇花公路本月12日到20日交通中斷,許多到花蓮上班的民眾多改搭火車,期間內,民眾見蘇澳新站路邊未畫紅線,安心停放車輛,想不到,下班卻發現被夾單通知逕行舉發,大罵警方亂開單。
讀者何小姐13日上午到蘇澳新站搭火車去花蓮,回來時在汽車擋風玻璃看見1張警方逕行舉發單,違規事實載明:第56條第1項第5款,她回家查閱法條,發現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項目「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她自認沒占用車道,決定返回車站拍攝其他被開單的車輛。
何小姐說,4月8日報載蘇澳新站違停沒人管,結果無論有無違規停車,警方一律夾上逕行舉發單,尤其13日蘇花中斷首日,更遍地開單,她認為「政府大發災難財!」
蘇澳警分局交通組長林明賢表示,由於當地居民不斷反映,蘇澳新站的大客車嚴重影響交通,加上蘇澳新站前恰好是上下坡右轉彎,警方每10分鐘就會到場驅離、取締違規。他說,雖然蘇澳新站前的省道沒畫設禁止臨停標線(紅線),但車輛停放仍會占用機慢車道通行,有違規事實,警方就依法舉發。
不過林明賢也強調,法律不外乎情理法,情節輕微的車輛,警方多以勸導方式,而違規事實明確的車輛必開單告發,基於公平原則,警方一律夾上逕行舉發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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