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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太陽能發電 成效不彰 
宜蘭縣政府在縣政大樓頂,設置太陽能光電板,推廣太陽能發電。(記者游明金攝)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2011-3-25

宜蘭縣政府斥資五百餘萬元,在縣政大樓頂設置一百廿二片太陽能光電板,試營運二個多月,累積發電量約三千一百五十度,節省電費一萬四百餘元,效能不高。縣府表示,這只是試辦,宜蘭要發展低碳城市,太陽能是政策宣示,也是發展方向。

縣府指出,太陽能光電板在攝氏廿五度,每平方公尺有一瓩強度陽光的條件下,每小時可輸出一度電力。縣府設置一百廿二片太陽能光電板,每小時最高可發電廿八點零六度,但受限陽光強度不穩定,發電效能有限。

太陽能光電板一月九日試營運迄今,平均每天發電量約四十二度,一個月只省三千餘元電費,以五百餘萬元投資成本計算,經濟效益有限。另,縣政大樓月用電量,最高約三十一萬度、最低約十七萬度,電費在六十餘萬元到一百萬元之間,太陽能發電杯水車薪。

台電宜蘭區營業處指出,太陽能發電設備規格稱為「峰瓩」,在百分百有效條件下,一個「峰瓩」,一小時可發一度電,但太陽能發電不穩定,電力又有轉換效率問題,宜蘭多雨,陽光不足,很多問題需要克服。

縣府表示,許多事不能只看經濟效益,太陽能光電板使用迄今,二氧化碳減量約二千公斤,減少對環境與人體危害,這也應納入效益的計算,宜蘭要建構低碳城市,太陽能是推展方向,日本核災讓人感受更深,台灣必須找出替代能源。

除了縣政大樓的太陽能光電板已在試運轉,各鄉鎮市公所、五峰旗縣風景區、宜蘭分局進士派山所等,也都有試辦計畫,推廣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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