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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之鳥」爭議/延繩釣協會 盼12浬外可捕魚
 
漁業署昨到蘇澳區漁會召開台日漁權協議的說明會,由於正值漁汛期,漁船紛紛出港作業,漁民出席並不踴躍。(記者楊宜敏攝)

〔記者楊宜敏/蘇澳報導〕漁業署昨派員到南方澳舉辦說明會,向當地漁民說明台日漁權會談十七次會議做成的結論,與會漁民表示「雖不滿意,但還能接受!」會中,延繩釣漁業協會建議漁業署下次會談把日本沖之鳥經濟海域納入會談首要內容,至少將其劃設的二百浬經濟海域,縮減到跟釣魚台相同的十二浬外,方便我漁船作業。

台、日方面歷經十七次會談,終於做成具體結論,台灣漁民可以到距離釣魚台外十二浬作業,範圍約在北緯二十七到二十五度,及東經一百二十二‧五到一百二十六度之間,作業不會受到日本艦艇干擾。

由於目前正值漁汛期,漁船紛紛出港作業,昨天出席說明會的漁民並不踴躍,僅有延繩釣漁業協會等少數代表參加,對於這次台日雙方協議的內容,也沒有表示意見。

不過,協會理事長林新德、總幹事林新川除希望雙方下次可針對北緯二十七度以北,八重山群島以南海域的部分,協商放寬我方漁船作業範圍,也強烈建議漁業署緊接著要多關注沖之鳥礁的漁權問題。

去年有南方澳漁船誤闖挨罰

林新川等人說,日本方面片面認定沖之鳥礁是大陸礁層,向聯合國提案,劃入日本大陸棚,引起中、韓兩國反彈;日方更從沖之鳥礁劃出二百浬的經濟海域,禁止他國漁船進入作業,去年南方澳就有漁船誤闖因此遭拘留,被裁罰鉅款了事。

林新川說,漁業署的態度應該強硬起來,有爭議的地方,一定要再跟日方協談,至少二百浬經濟海域,應縮減到跟釣魚台相同的十二浬外,我方若輕易讓步,沒有表達反對立場,南方澳漁民根本不用出門,動輒得咎,被罰怕了,誰還敢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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