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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之眼/不能苦民所苦 路挖掉了!

在上百居民的抗議聲中,宜蘭縣頭城鎮梗枋橋南端的便道終究還是被挖掉了。此案喧擾兩年多,地主與附近住戶溝通管道不暢通,心結愈結愈深,最後只能訴諸司法來解決,結果路挖掉了,非但民眾出入不便,也傷及鄰里和氣,兩方都沒有贏家。

此案究其原因,公路總局頭城工務段動工拓寬並墊高梗枋橋時,設計上沒有妥善考量附近居民出入的路線,又便宜行事在私人土地上加封成斜坡道,顢頇的作法站不住腳,地主一提出訴訟,果然被判敗訴,限期挖除,不但浪費公帑,也造成了通行的大問題。

住戶想透過認定為既成巷道解套,縣府端出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簡單一句「不符規定」,讓住戶強烈感覺到公務員推諉的心態,痛批縣府無能。

公部門不能苦民所苦,激化雙方衝突,地主委屈訴說遭到抹黑,住戶對通行不便也是滿腹苦水,昨天在現場雙方唇槍舌劍,互指不是,甚至還嗆聲要在神明面前發誓,顯示互信基礎薄弱,公部門不能再推諉卸責,應該設法協調民代出面調解,化解僵局,找出解決的方法。

【2011/04/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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