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遴選制度不要「倒退嚕」 文 / 路人丁
憂心校長遴選恢復舊制
宜蘭縣99年國中小學校長遴選在10月底吳沙國中補選後總算告一段落,遴選出來的校長也已經走馬上任有一陣子,選出來的人選是否適當,學校的師生家長應該「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尤其是遴選委員中的學校教師與家長代表,對是否「慶幸得人」都會各有一番解讀。而遴選期間的風風雨雨也都逐漸平靜了下來。
閒言閒語雖然不再,但伴隨著遴選制度的研修,一些具有爭議性的條文與觀念勢必也會成為各方角力的戰場。
其中「復古」---「恢復官派」的氣氛與想法是我最感憂心的,因為我聽到了一些聲音:
第一:過去的校長「有權」,現在的校長「有責、無權」。
第二:老師認為「一張票、一世情」,校長要還這個「情」。
第三:老師會問校長「你還要不要選」?背後的意思校長不會不清楚。
第四:校長缺乏尊嚴,好的校長也幹不下去,50歳就紛紛求退。
遴選恢復舊制的風險
總歸一句話就是「我不要再這樣讓你們選來選去啦」---乾脆「恢復官派」,即使仍要「遴選」,也可以由縣府自己組個「御用遴選委員會」,大權在縣長手上,校長只要向縣長負責就行。
由於部分遴選委員的不夠理性與候選人本身相信「請託、拜票」的必要性,讓遴選過程變得很「選舉性」與「政治性」,才會讓部分人士(含校長及官方)有了回歸「統一」的想法,也讓好不容易建立的「校園民主」瀕臨崩解!
遴選校長迷失於選舉而非理念
把校長遴選當成世俗的公職人員選舉一樣,拜票、拉票、託關係說情;囿於一張票一世情的迷失,要去向老師、家長代表拜票,欠他們一個人情,以後要還,當了校長之後就不敢要求他們,怕連任沒希望;這是候選人本身的迷失。老師威脅校長「你還要不要選?」則是老師的人格缺陷。
如果50歲就求退,這其實也不是壞事,促進新陳代謝呀!現在不是流浪教師很多嗎?讓更多年輕人來當老師、當校長,退下來的老師、校長可以擔任教育志工,甚至可以擔任「教育視導」志工,共同協助推動學校教育,豈不更理想?怎麼可能是「人才損失」呢? 拜託~不要找理由讓校長遴選制度「倒退嚕」。
圖說:校長遴選在宜蘭縣教師研習中心舉行 圖片:雪隧觀點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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