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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期限 永豐餘罰款繳了

永豐餘生技公司有機蔬菜涉及產地標示不實,宜蘭縣政府依「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開罰3萬元,要求立即改善產地標示,否則將加重連續罰。永豐餘撐到期限最後一天,終於繳了3萬元罰款。

 

永豐餘生技公司拿外地栽種的有機蔬菜,載到宜蘭縣南澳農場分裝後,全部在包裝上標示產地宜蘭。上個月經過本報獨家報導,農委會農糧署及宜蘭縣政府都要求改善,確實標示原產地,不能誤導消費者,縣政府還開罰3萬元。

縣政府表示,永豐餘本來一直強調是法令改來改去的緣故,他們沒有要欺騙消費者,法律上他們深受委屈且計畫要提出訴願,但經縣府溝通後,終於同意在3月5日期限最後一天,繳清3萬元罰款。

由於媒體報導之後,打響南澳農場好山好水的知名度,近來也有其他企業集團有意承租土地經營有機事業,外界關切縣政府「是否會讓永豐餘續約?」

縣長林聰賢表示,他接任前,永豐餘採一年一約,合約中明言縣政府若有其他計畫,要變更使用用途時,對方要無條件歸還土地;他要求計畫處和農業處整合,提出清楚的南澳農場,包括國賓飯店解約用地計畫目標和招標文件內容,所以南澳農場續租案目前還在整理中。

永豐餘靠著南澳農場經營有機事業,卻極少回饋地方,惹來非議,也沒有兌現打造「南澳有機村」的承諾。在經過這次事件報導後,近來業者的態度有所轉變,開始與地方良性互動。

農業處長郭純德說,雙方洽談續約的過程中,縣府希望永豐餘「更友善」,永豐餘總經理何奕佳最近已經同意支援做綠博的文宣,並放進他們的百寶箱協助宣傳,綠博其中一座展館會設站宣導有機農業的觀念。

【2010/03/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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