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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游明金/特稿  自由時報    2009-7-10  

宜蘭縣公投審議委員會否決理由充滿矛盾,既認定屬於公投「自治事項」,又要切割說不屬於「重大政策」,委員6個人意見剝奪縣民公投權益,論述法理難以服人;委員還預言公投不會過半,不會產生效益,這也成反對公投理由,荒謬可笑。  
 

「恢復童玩節」公投提案被否決,並不令人意外;就縣長呂國華立場,絕不希望公投議題加溫影響選情,審議委員是其遴聘,有很大運作空間;前天第一次審查會,有委員認為公投應相信及尊重宜蘭人智慧,昨天改口無法達成效益,而且要花很多錢,態度明顯轉變。 
 

公投法規定,「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可提案公投,「恢復童玩節」屬於藝文、文化資產、體育等活動,符合地制法所訂的自治事項,卻被反對委員認定「非屬重大政策」,童玩節停辦引起全國關心,造成對立與批評,還不屬重大政策嗎?公投的舉辦可以讓爭議劃下句點。
 

有委員稱,「恢復童玩節」提案合法,還要看合不合理?邏輯讓人搞不懂,每個人道理不一樣,要解決紛歧只能依法行政,不講法卻論理只會治絲益棼,招惹爭議。

 最離譜的是,委員拿出審議委員會主持人 許文傑 教授調查報告,稱只有49%不贊成停辦童玩節,質疑公投也許不會產生效益;單一調查可以作為否決公投依據,還能預知公投不會過半,只能說:「委員也太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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