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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17
自由時報
青年創業獎助金 開店不用愁
縣政府訂定創業獎助計畫,最高可獲100萬元獎助金。(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訂定「協助宜蘭青年返鄉或在地創業」實施計畫,最高可獲100萬元獎助金,去年實施迄今,有13家通過申請,核定獲補助金額710萬元;開麵包店的陳賜健說,縣府補助創業基金,讓他圓了30年想開店的夢想。

去年迄今獎助710萬元

縣府為鼓勵青年創業,讓人口不再外流並增加就業機會,縣長呂國華去年指示工商旅遊處訂定創業獎助計畫,縣民可提出創業計畫書送縣府審核,審核通過可獲補助創業投資金額30%的創業獎助金,最高以100萬元為上限。

去年10月23日實施,迄今有13家通過申請,經營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的林姓業者獲准100萬元獎助金,其次就是開「正好麵包店」的陳賜健獲准補助85萬餘元,最少的是經營人力派遣公司的楊姓業者獲補助16萬餘元,縣府指出,13家業者投資金額約2400萬元,共獲核准補助710萬餘元,對於創業者的助益不小。

可獎助投資金額30%

「正好麵包店」老闆陳賜健是麵包師父,17歲擔任學徒後,就很想開1間屬於自己的麵包,但資金不夠,開店又有風險,只能開麵包車到處跑;陳賜健說,縣府的創業補助計畫減輕了他的資金壓力,也讓他圓了30年來的夢想。

經營沛妍經典美容館的徐小姐獲核准補助59萬餘元,她說,原本還在猶豫要不要開店?知道縣府有獎助計畫後,就決定「開下去」,這項政策對想要創業的人是很大的鼓勵。


創業獎助金申請資格

●須20歲到45歲縣民,設籍宜蘭縣1年以上。

●特種行業如酒吧、酒店、KTV、電子遊戲場業等不受理申請。

●申請者須提「創業計畫書」送縣府審查,縣府工商旅遊處工商科可輔導填寫。

●創業獎助金為投資金額30%,最高以100萬元為限。

●核准後,須實際經營1年,翌年憑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稅證明,向縣府申請10%獎助金,分3年申請每年給10%,每年申請都要出具前1年繳稅證明,證明實際營業事實。

申請及洽詢電話(03)925-1000轉1371,縣政府工商旅遊處工商科。(記者游明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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