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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身修法 肥了國營事業員工

記者施曉光/特稿

在國民黨團主導下,立院衛環委員會通過勞基法與勞保條例兩項修正草案,表面上對勞工是大利多,但實際上修法粗糙,影響不少勞工權益,甚至有為特定利害關係人量身修法之嫌,還鬧出提案修法卻找不到原條文的烏龍。

此次修法最受爭議處就是少數人立即獲利,卻傷害他人權益;昨天全程可見具國民黨背景的國營事業人士在場,這些即將屆齡六旬人士,一旦通過修法即可延後退休,但卻對選擇舊制勞退的中高齡二度就業者不利。

因為一般中高齡二度就業者很難符合自請退休條件,如果又是選擇勞退舊制,原本接近六十歲強制退休條件且想早點退休的勞工,將被迫延後五年才能退休。

在調降勞保滯納金部分,表面上幫助自營業者,卻圖利不少雇主。根據勞委會九十六年度統計,未依規定繳納保費的職業工會(自營業者)投保單位七萬多個,產業工會(雇主)部分高達三十六萬個單位,多數受益者還是雇主。

引人詬病之處,還有僅見片面修法,疏忽配套。例如調降勞保滯納金的問題,現行規定投保單位經加徵滯納金至應納保費額一倍後,若仍未繳納保費者,應處以三倍應繳保費的罰鍰,但該罰則未一併修訂,一旦逕修訂為滯納金額以應繳保費的二十%為限,未來勞保局將罰不到投保單位,形同變相幫助企業規避投保責任。

修法粗糙 連條文都搞錯

另外,國民黨立委張顯耀等人所提「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日前院會付委後,議事人員翻遍「勞動基準法」,就是找不到「第五十六條之二」,才發現該提案搞烏龍,藍軍昨還想便宜行事,直接當成「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遭民進黨立委質疑才作罷。

之前國民黨團為錢坑法案爭議而道歉,並宣稱要善盡嚴格提案把關責任,如今不但烏龍提案一讀通過,就連黨團版提案也有諸多疏漏,令人不禁懷疑國民黨完全執政的品管能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19/today-p1-2.htm

勞工延退至65歲 初審過關

〔記者施曉光、洪素卿/台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藍營所提「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由現行六十歲延後至六十五歲,並將投保單位逾期繳費的加徵滯納金,從原本每日加徵零點二%,降為零點一%,且上限由現行應納費額的一倍,大幅調降為二十%。

國民黨團在提案中指出,為因應人口結構調整,且勞動人口年齡有延後趨勢,宜加強中高齡人力資源運用,主張延緩強制退休年齡至六十五歲,與公務人員退休年齡同步,並保障高齡勞工工作條件。

勞委會盼漸進 藍堅持一步到位

列席備詢的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由於事涉勞工退休舊制一次金問題,建議宜採漸進、分階段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以兼顧部分勞工權益。

不過,在場的國民黨立委多數認為,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延後,是勞工工作權的延長,能夠保障高齡勞工工作條件,且可能受強制退休年齡延後影響,無法六十歲屆齡退休的勞工人數應該不多,因此主張修法一步到位,最後決議通過國民黨團版本草案,將勞工強制退休年齡由現行六十歲延後至六十五歲。

勞保費滯納金 大幅調降

委員會也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張顯耀所提「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投保單位逾期繳納保費寬限期期滿後,每日應加徵零點二%滯納金的規定,比照健保制度修訂為每日加徵零點一%,且加徵滯納金額上限由現行應納費額的一倍,大幅調降為二十%。

此外,原本國民黨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中,擬增訂一種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情況,「或健康狀況不足以擔任者」,由於勞委會主張這項條文認定上會有窒礙難行之處,最後沒有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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