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綠營議員登記提名 要簽3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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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宜蘭縣黨部為避免這屆議長、副議長選舉,黨籍議員跑票事件重演,要求登記參選下屆議員提名者,要簽承諾誓約書、辭職書、撤回權拋棄書,一旦跑票,縣黨部有權代為向議會遞辭職書,辭去議員職務。 「這對民進黨員是一大汙辱啊!」國民黨籍副議長李清林說,民進黨對自己的選情這麼沒信心嗎?使出這招,議員又不是不分區立委,議員是選民選出來的,跑票辭職可以遞補嗎?此舉違反選罷法,且法律效力令人質疑;民進黨宜蘭議會黨團總召林水金不表示意見,他說,黨團最近會開會研議。 民進黨宜蘭縣黨部主委黃適超指出,這不是宜蘭首創,2010年台南市議會民進黨黨團就簽過這樣的切結,他們不是懷疑黨籍議員的操守,而是為了團結及爭取鄉親的信賴,必須這麼做。 黃適超說,2009年議長、副議長選舉,6名黨籍議員跑票,黨部前主委辭職下台,縣黨部被罵死,很多支持者不諒解,重創黨形象,本來他們寄望民進黨議會黨團訂定議會黨團組織運作規則,但可能時間太趕,未訂出來。 黨內提名9日開始受理登記,作業在即,民進黨8月31日召開臨時執行會,通過在縣議員登記申請書,增加簽結承諾誓約書、辭職書、撤回權拋棄書,填完這3份文件才能登記,確保提名人當選議員後,可以遵守黨團決議,不再有「選前民進黨,選後自己爽」的事件發生,他們目標是議會過半,府會完全執政。 黃適超說,他們請教過多位律師,這些切結都有本人簽名,一旦跑票,縣黨部據此向議會遞出「跑票議員的辭職書」,如果縣議員要撤回,他們再祭出「撤回權拋棄書」,讓議員不能撤回,這些都具有法律效力。 【2013/09/03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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