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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浬禁拖網 宜縣議員促嚴辦

為保護漁業資源,5月15日到8月14日是魩仔魚禁捕期,漁業署下個月試辦鯖魚禁漁1個月,宜蘭縣議員林水金昨天在議會質詢時,要求縣府嚴加取締雙拖網在3浬內作業,以免大小通吃,破壞生態。

林水金議員指出,今年清明節,他在梗枋漁港看到拖網漁船捕獲約6噸的魚,但其中有4、5噸是下雜魚,賣不了錢,當飼料去,如果這些下雜魚再讓牠在海中生長半年,長大到1斤重,可賣200元以上,很可惜。

林水金說,縣府應保護近海漁業資源,嚴禁拖網漁船在3浬內作業,大小通吃,學者研究近年來鯖魚變少的原因,直指漁民就把小魚撈走,鯖魚來不及長大,政府要好好檢討。

宜蘭縣長林聰賢表示,雙拖網對生態破壞很大,漁管所應嚴加取締,蘇澳、頭城兩個漁會也要一起輔導漁民。

漁管所所長張進裕說,只有捕撈魩仔魚的拖網漁船可以在距岸500公尺外作業,5月15到8月14日是魩仔魚禁捕期,如果這個時候看到有拖網漁船在近岸作業,就是違法,去年查獲的各種違規案件有36件,今年15件。

漁業署今年6月1日到30日,試辦鯖魚的禁漁期,這段期間不能捕鯖魚,漁業署會派觀察員到漁港察看。

【2013/05/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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