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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史雲湖列遺址 文化局受理

宜蘭縣頭城鎮城東里長游錫財等人昨天以頭城文化發展協會名義,前往縣府文化局拉白布條陳情,要求縣府重新審查「史雲湖」列入遺址。文化局受理陳情,將討論是否重啟審查。

游錫財昨天由李鏡明醫師夫婦陪同前往文化局拉布條,他說,地主誣指他「藉維護古蹟圖私利」,他要保留法律追訴權,地主前天找國民黨團陳情,把問題政治化,他不以為然,將要求舉辦公聽會,此案是「政商勾結、強姦古蹟」。

他說,民國95年頭圍港遺址列冊後,未見縣府補足相關調查研究,完成審查程序,反而與地主協商,想藉由容積移轉的方式補償地主,可見文化局明知無法否定遺址的價值,才與地主協商。

游錫財又說,縣府讓地主委託專家調查,難道不知地主的意圖及預知地主自費所做出的結論報告?民國95年是他主張列冊,為何今年2月的審查會議中,未邀請他列席?會議紀錄也沒有送給他,縣府放水失職。

縣文化局副局長蘇榮長表示,民國90年把盧宅劃入古蹟,史雲湖沒有劃入,何來「強姦古蹟」之說?民國95年列冊追蹤後,引發地主不服,所以地主委託專家提出史雲湖並非頭圍港遺址的佐證,送交2月召開的審查會,最後由委員會決議解除列冊。委員三分之二是學者專家,採合議制,縣府是根據專家認定所做決議,一切依法辦理,容積移轉也是法令所允許。

針對「史雲湖」,文化局早已進行調查,游錫財是後來才陳情抗議;游雖遞交連署書,但並非當時要求列冊的提案人,依規定縣府召開審查會不必請他列席、也無需寄會議紀錄給他。

【2009/05/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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