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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自來水 快定管理辦法
 
【聯合報╱記者吳淑君/宜蘭報導】 2010.06.29 03:24 am
 
 
宜蘭縣靠山區仍有不少居民使用簡易自來水,居民自組管理委員會卻無法源,要是地方派系分裂,易成雙頭馬車,礁溪鄉長黃太平要求縣府制定簡易自來水自治條例,縣長林聰賢指示工務處,先訂定管理辦法。

黃太平說,礁溪鄉有五個簡易自來水,管理上要是出問題很麻煩,他舉例說,像林美村以前「水權」歸村辦公室管,村長沒選上改當社區理事長後,「水權」移到社區辦公室另起爐灶,為此鬧上法院,還是無法獲得滿意的處理。

黃太平說,水權之爭演變成雙頭馬車,雙方各自對外收管理費,水管破裂卻無人願意出面修繕,民眾為了簡易自來水,嫌隙越來越大,他建議縣府訂出簡易自來水管理自治條例,把糾紛降到最低。

工務處表示,現在只有林美村有這種問題,如果設自治條例,會造成大同、南山、員山、頭城等鄉鎮市申請更複雜,現在白鵝村以公所為管理單位,建議林美村也可以比照辦理。

【2010/06/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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