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控賣官 呂國華:沒證據是誣告
  • 2009-12-02
  • 中國時報
  • 【林佩怡/宜蘭報導】

     宜蘭民進黨議員指控,縣長呂國華涉嫌賣官瀆職,科長不願簽核人事案,與社會處長王繡蘭起衝突,之後孩子生病欲請假卻遭駁回,還以曠職處理。呂國華反駁賣官說,並要求議員提出證據;王繡蘭怒批,未經同意就錄音,已違反妨害祕密罪,不排除對科長及議員提出告訴。

     民進黨議員江聰淵、吳宏謀、陳文昌昨召開記者會,並播放錄音檔,內容為科長與處長的對話。科長說:「為什麼一定要這個人,有那麼急嗎?」處長:「不是我在急,林松柏也在問,縣長也在問……。」科長:「縣長隨時都可以批,他現在請假中,你幹麻那麼急?」處長:「最慢廿四日之前要出來。」

     科長錄音 不簽核人事案遭報復

     議員批,科長不服從縣長指定人事案,想要請假照顧生病孩子卻遭駁回,還以曠職處理,「根本就是白色恐怖,打壓公務員。」

     記者調查發現,該科長就是社會工作科科長陳淑蘭,她表示,縣府用人應公開徵選,卻沒有這樣做,都是上面指定的人,讓有能力卻沒「關係」的人,情何以堪?她氣憤地說,違抗「任用人事」命令,卻遭報復,根本就是公報私仇。

     江聰淵說,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競選活動開跑後,機關首長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但社會處長卻趕在廿四日前,核准該人事案,檢調應介入調查;陳文昌說,呂國華用「上下其手」的方式,賣官到底收了多少錢,或綁了多少樁。

     社會處長:希望盡快補足人力

     王繡蘭回應,內政部補助家庭服務專案,共二八八萬二千元,可進用四位社工,尚懸缺兩名,為了推動社福業務,加上縣長重視社福工作,才會希望盡快補足人力,她強調,新進用的羅姓員工為社工系畢業,曾任職庇護工場,才會任用他。

     王繡蘭表示,對方指控賣官應提出證據,否則就是誣告,而且這是辦公室對話,未經過同意就錄音,已違反妨害祕密罪,會保留法律追溯權,不排除對科長及議員提出告訴。

     呂國華表示他不認識羅姓男子,既然指控他賣官,請民進黨提出明確證據,也請對方陣營不要再用抹黑手段打選戰,應回歸清廉的選舉環境。

     王繡蘭說,由於福利服務科十一月十六日出缺,羅先生於廿三日進入社會處工作,負責身心障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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