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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共同市場暴露國人的無知
天下雜誌2007.4.11

陳博志

2007.3.30


海峽兩岸經濟要怎麼合作,不僅是熱門,也常是見仁見智而難有共識的問題,因此國內有很多不同意見並存可說是理所當然。然而各種意見雖可出於不同的政治目標或對事實不同的假設,這些意見所用的推理過程卻應合於邏輯,所用的名辭也應合於通常的定義,否則便會變成不科學甚至沒知識的主張。一個常被提到而可能是沒知識的主張就是要成立兩岸共同市場。這種主張十多年來有不少重要人物提過,最近馬英九先生再度提出,某個專業媒體也加以支持。然而我卻很懷疑提出和支持這種主張的人之中可能很多人並不知道什麼叫做「共同市場」。

共同市場是一種國際經濟合作的方式,它的定義在一般國際經濟學的教科書中都找得到,就是成員之間包括勞工在內的各種產品及生產要素都要能夠自由流通,一國的勞工可以自由到另一國去工作,同時成員對外國關稅也要一致,以免其他國家的產品都由稅率較低的甲國進口之後再流到稅率高的乙國,而使乙國的關稅失效,也收不到關稅。這樣的合作看起來很好,但在可預見的將來兩岸間卻做不到。

十多年前有位想選總統的人士也提過大中華經濟共同體這種主張。當時就有中國大陸學者指出,他無法想像兩岸勞工可以自由往來工作時,高雄港每天擠進幾萬中國大陸勞工的景象。以兩岸的工資和生活差距,允許中國大陸勞工自由來台灣工作,不僅將造成極大的人口流動,也可能使多數的台灣勞工失去工作,或使他們的工資降到中國大陸的水準。我相信大部分提出兩岸共同市場的人並未想到要讓中國大陸勞工自由來台工作,只是看共同市場很好聽就拿來用。

有些人也許會辯護說他們主張的共同市場將不包括勞工的自由流通。但那就只可叫關稅同盟而不叫共同市場。而中共願意把關稅和貿易障礙到和我們一樣低來做關稅同盟嗎?恐怕他們目前也不敢,因此關稅同盟也做不成。也許主張共同市場的人想的只是去除兩岸間的貿易障礙,但那只能稱為自由貿易協定或CEPA 之類。我多年來主張兩岸可以來談自由貿易協定,我們也該要求中共停止阻礙其他國家和我們簽自由貿易協定。其他人士的看法若相同,也該做同樣的主張,不要亂用共同市場一辭而誤導人民,並讓對岸覺得我們的人物或其幕僚及媒體那麼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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