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價值、或所謂宜蘭經驗,也許應該從陳定南說起。
第一個內涵:反貪腐-杜絕收紅包、取回扣歪風,從戶政、地政業務便民措施、及工程招標杜絕綁標改革開始。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審查國民黨立委楊麗環、林建榮所提「政府採購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由於草案內容是針對曾有綁標、圍標、暴力恐嚇紀錄的廠商,放寬其投標條件,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痛批:「放水、危害公共工程品質!」經葉宜津強力阻擋,此案並未通過,委員會決議擇期再審。
三年拒往期 放寬為六個月
此提案修正第五十八條之一,明定廠商總標價低於預算金額一定比率者為不合格標;修正第一百零一條、第一百零三條,廠商或其代理人等若犯綁標、圍標、勾結圖利、暴力恐嚇等罪,經第一審為有罪判決者,原本與政府有「三年」的「拒絕往來期」,但藍委提案放寬為「六個月」,即六個月後就能參與政府採購案投標。
若有「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驗收後不履行保固責任,情節重大者」等情形,原本「一年」的拒絕往來期也放寬為「三個月」。
2010-6-19 |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