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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許可證就收費 國小停車場挨批2013-3-8
〔記者江志雄/羅東報導〕羅東鎮公正國小停車場,被人投訴尚未取得停車場許可證便收取費用,是非法經營非法得利,縣府教育處會勘後要求暫停收費,並辦理退費﹔校方解釋,基於有效管理,必須由使用者付費,退費問題仍有討論空間。 投訴人指公正國小停車場擅自營業收費,有違規定,若要透過停車費挹注教育資源,全案得接受縣議會監督,抨擊公正國小停車場是非法營業,侵害鄉親停車權益,且收取的停車費流向及運用,也欠缺有效控管。 教育處接獲投訴後,本月一日會同建設處交通科到校勘察,確認公正國小停車場已申請停車場許可登記,但許可證還未核發。處長吳清鏞認為,試營運期間收費,程序上不妥,請校方即刻停收費用,取得許可證再收費,先前收取的費用也該一併退還,受理繳費人持收據退費。 教育處要求暫停收費 公正校長宋正雄說,公正國小位在市中心,有很大的停車需求,學校停車場四十個小客車停車位若不收費,恐任人占用,春節連假開始試營運,停放十五分鐘免費,長時間停車者,當然要付費,才符合公平原則,至於收取款項則上繳公庫,一切依法行政。 校方:退費執行不易 針對教育處要求退費之事,宋正雄說,繳費人若遺失收據,該如何認定?又因個資法限制,很難去調閱繳費人身分,執行上有困難,將再和教育處討論。 交通科長張謙祥說,公正國小停車場許可證申請案,已進入審查階段,最快下週核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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