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季商機﹞ 櫻花陵園紅了 6、7月大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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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在櫻花陵園舉辦露營活動,意外創造了一波櫻花陵園塔位的熱銷商機。(記者胡健森攝) |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舉辦宜蘭露營季,並大膽嘗試將櫻花陵園(墓園)做為特色營地,竟引起熱烈迴響,不僅參與民眾踴躍,連帶也讓櫻花陵園的「本業」拉出長紅業績,銷售金額至少是先前的兩倍;縣府民政處人員笑說,依照這種熱銷程度,將可提前達成今年度四千萬元的業績目標。
縣政府今年將櫻花陵園列為「宜蘭露營季」的特色營地,成功炒熱話題,更進一步為縣府帶來商機,從六月份展開宣傳活動,櫻花陵園「本業」,光是六月份就賣出五百五十四萬元,是五月份的兩倍多;這個月才過了三分之一,也已經賣出兩百三十萬元。
櫻花陵園的業績拉出長紅,縣府承辦人員在開心之餘,也曾發生過問東答西的糗事,殯葬管理所所長陳祖健說,曾有民眾打電話進來說要「訂五個位置」,承辦人員以為有大生意上門,便詢問是要「個人」還是「家庭」?對方答說「家庭」,縣府人員便回報價目表的金額,不料對方詫異地問說,不是不用錢嗎?經過雙方進一步溝通,這才發現原來民眾要預約的是墓園內「露營」名額,而不是「塔位」。
另外,讓縣府人員訝異的是,原本預期是納骨廊的個人式塔位需求量會比較大,如今卻反而是家族式的骨甕存放比較受歡迎,甚至「四甕」及「十八甕」的規格都已經賣完,相當搶手。
縣府民政處長陳文昌說,這次縣府舉辦的露營季搭配上童玩節活動,讓櫻花陵園受到極大的迴響,也讓更多人瞭解到,櫻花陵園不單單只是墓園,也是個風景絕佳的地方,先人可以在此安養千年,一般人也可在櫻花陵園內享受休閒生活,因而聲名大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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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條例修正 放寬縣民資格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的公辦墓園(員山福園、櫻花陵園)收費標準,外縣市民眾是宜蘭縣民的三、四倍,經內政部要求改善,縣府已著手修正宜蘭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將差別調整為兩倍,同時對於宜蘭縣民的認定上也大幅放寬,讓更多想在百年以後在宜蘭「落地歸根」的民眾可以享受縣民的殯葬優惠;以上修訂,待議會通過後實施。
現行的宜蘭縣立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設籍外縣市的民眾,使用殯儀館、火化場的費用是宜蘭縣民的三倍,如果是使用骨灰(骸)存放設施、墓地,則是宜蘭縣民的四倍。
但內政部在年初發文給縣政府,指出依照規定,收費標準因地域不同不能超過兩倍,縣府基於法令及民眾需求等考量,著手修訂宜蘭縣立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
縣府如今修正完成的版本,除了將外縣市民眾的收費標準降低為縣民的兩倍,同時也大幅放寬宜蘭縣民的認定標準。過去規定必須設籍在宜蘭縣累計超過十年,且戶籍遷出之後不得超過五年才算是宜蘭縣民,如今則改為只要曾經設籍在宜蘭累計超過六年,無論戶籍遷出多久,都視同是宜蘭人,可享有宜蘭縣民的殯葬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