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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6 自由時報
舉債上限擬放寬 議員憂借更大
記者游明金/專題報導
中央擬修正公共債務法,將長債(1年以上債務)舉債上限從歲出預算規模45%放寬到70%,大幅增加舉債空間;縣議員江聰淵、黃適超擔心,門一開,錢愈借愈多只會債留子孫,財務問題更惡化,違反財政專業及良心;縣府財政處指出,放寬舉債上限是要解決虛列預算問題,如果首長還是要虛列舉債,財政問題連上帝也無法解決。
公債法規定,政府舉債空間為長債45%、短債30%(未滿1年債務),都是以年度歲出預算規模作為舉債基準;也就是說歲出預算若是100億元,長債可借45億元、短債可借30億元,用於縣政建設及各項支出;民國87年精省後,部分縣市政府財源不足,年年舉債成常態,很多縣市都超過舉債上限。
財政部修正公債法,從民國95年開始,若超過舉債上限,須限期改正及償還,否則將減少或停止補助款,縣市長及縣政首長須移送懲戒;當年,宜蘭縣政府短債36點91%,長債49點33%,都超過公債法上限,縣府根本沒錢還債。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縣府想到只要擴大歲出規模,舉債額度自然增加,就不會有超限問題;87年,宜縣歲出預算規模117億元,到95年181億元,8年增加64億元;縣府為符合公債法上限,96年歲出規模擴大到238億元,一口氣膨脹57億元,97年更飆到298億元,增加60億元。
縣府97年歲出預算規模298億元,但決算數只有182億元,也就是說虛列116億元預算,表面上,符合公債法要求,實際上歲出規模不斷擴大,舉債愈來愈多,財政愈來愈惡化。
財政部知道部分縣市擴大歲出預算規避公債法的要求,虛列預算是財政病態,竟然同意放寬長債上限到70%,讓各縣市不必虛列預算;縣議員江聰淵抨擊財政部邏輯錯亂,放寬舉債就能避免虛列嗎?原本100億只能借45億,現在可借到70億元,只怕是愈借愈多;黃適超議員擔心債留子孫,財政問題愈來愈嚴重。
縣府財政處副處長陳麗玲說,公債法舉債上限放寬,縣市政府可如實編列預算,不必再虛列預算,財政才可以透明化,往年「歲出決算保留數」也可以舉債 ,公債法修正後明文禁止,因此,縣市政府舉債額度雖有增加,但與目前情況差不了多少,不必過於擔心。
舉債上限擬放寬 議員憂借更大
記者游明金/專題報導
中央擬修正公共債務法,將長債(1年以上債務)舉債上限從歲出預算規模45%放寬到70%,大幅增加舉債空間;縣議員江聰淵、黃適超擔心,門一開,錢愈借愈多只會債留子孫,財務問題更惡化,違反財政專業及良心;縣府財政處指出,放寬舉債上限是要解決虛列預算問題,如果首長還是要虛列舉債,財政問題連上帝也無法解決。
公債法規定,政府舉債空間為長債45%、短債30%(未滿1年債務),都是以年度歲出預算規模作為舉債基準;也就是說歲出預算若是100億元,長債可借45億元、短債可借30億元,用於縣政建設及各項支出;民國87年精省後,部分縣市政府財源不足,年年舉債成常態,很多縣市都超過舉債上限。
財政部修正公債法,從民國95年開始,若超過舉債上限,須限期改正及償還,否則將減少或停止補助款,縣市長及縣政首長須移送懲戒;當年,宜蘭縣政府短債36點91%,長債49點33%,都超過公債法上限,縣府根本沒錢還債。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縣府想到只要擴大歲出規模,舉債額度自然增加,就不會有超限問題;87年,宜縣歲出預算規模117億元,到95年181億元,8年增加64億元;縣府為符合公債法上限,96年歲出規模擴大到238億元,一口氣膨脹57億元,97年更飆到298億元,增加60億元。
縣府97年歲出預算規模298億元,但決算數只有182億元,也就是說虛列116億元預算,表面上,符合公債法要求,實際上歲出規模不斷擴大,舉債愈來愈多,財政愈來愈惡化。
財政部知道部分縣市擴大歲出預算規避公債法的要求,虛列預算是財政病態,竟然同意放寬長債上限到70%,讓各縣市不必虛列預算;縣議員江聰淵抨擊財政部邏輯錯亂,放寬舉債就能避免虛列嗎?原本100億只能借45億,現在可借到70億元,只怕是愈借愈多;黃適超議員擔心債留子孫,財政問題愈來愈嚴重。
縣府財政處副處長陳麗玲說,公債法舉債上限放寬,縣市政府可如實編列預算,不必再虛列預算,財政才可以透明化,往年「歲出決算保留數」也可以舉債 ,公債法修正後明文禁止,因此,縣市政府舉債額度雖有增加,但與目前情況差不了多少,不必過於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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