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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燒炭案為鑑 宜研議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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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女童遭母親從學校強帶回家燒炭共亡,震驚社會,宜蘭縣長林聰賢昨天痛斥,台灣怎能夠容許發生這種事情?他要求縣府各局處引以為鑑,整合救助系統,建議把檢察官、法官都納入即時救助的協助資源。 林聰賢昨天看到本報頭版頭條「母攜燒炭,女童求救無援」新聞時,相當震驚,事件雖非發生在宜蘭,但他馬上要求縣府社會處、教育處了解,緊急研議防範類似案件。 林聰賢痛心說:「怎麼還有人把無辜的小孩當資產,隨意不當的處理呢?若是在強制處分的法令上有不足地方,應該檢討補救,每個人都有責任防止類似案件重演。 他指出,台灣相關救助系統與社會資源算是充足,若缺乏妥善的連結就無法發揮好的功能,公務人員遇事也要有積極作為,若是危急情況,應該執行的就要當場執行,縣府除要求普查有無類似案例外,也會儘速召集學校強化兒童保護法令與相關問題因應對策。 實施強制處分保護兒童時,例如破門找小孩等情況,會涉及法令問題,有公務員為了避免執法反而觸法,造成執法上的猶豫,林聰賢建議把檢察官、法官都納入即時救助的協助資源。 【2010/04/20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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