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丁樹
1. 美國國家標準定義(ANSI Z39.14, 1979):一篇精確代表文獻內容簡短文字。
2. 中國國家標準定義(CNS 13152, 1993):一篇精確代表文獻內容簡短文字,不多加闡釋或評論,也不因撰寫摘要的人不同而有差異。
依據上述的定義,顯然摘要與論文中由作者所寫的摘要略有不同,這種摘要以資訊性或指示性的成分居多,往往非作者本文所寫。在英文中,與摘要有關的英文字有ABSTRACT, SUMMARY與 SYNOPSIS等三種,嚴格而言,ABSTRACT較屬摘錄性質,在專業性資料庫中查詢時用之;SUMMARY則有摘要或概要的意思,真正的定義是指作者再度扼要陳述全文較突出的發現或結論。SYNOPSIS亦有概要及大意之意,係指作者本文對全文概略描述。故此處所述之摘要應指以論文作者為主之陳述性質,或為英文所指之SUMMARY,雖然有時仍然混用。
基本上,摘要為獨立的單元,通常分中文摘要與英文摘要兩部份。兩者常出現於每篇論文題目之後、本文之前(但亦有置於文後者),其順序是中文摘要在前,英文摘要在後。摘要是整篇文章的縮影,其內容應能反應整篇文章的精髓。有許多人參考到本文時,首先接觸到的應為摘要部份,電腦之搜尋最終之內容仍為摘要之內容,故摘要所能傳達的信息相當重要。
摘要之內容應以簡短的方式述明整個研究之來龍去脈與結果,由為什麼做,如何做到有何發現及所得之結論等等,因此摘要中,不可含有歷史背景、前言、老舊資訊、標準方法之細節、未來研究之構想、原始數據資料及與本文無關之意見等。
一般人閱讀摘要時,所搜尋的指標包括目的與範圍、方法、結果或成果、結論及任何其他支援或週邊的資訊。茲就其主要內容分述如下:
(1).指出目的與重要性:指出此項研究之特定目的,若標題中已能經清楚表明,則可不必在摘要內重覆說明。
(2).材料與方法:說明研究中所用之材料及品系資料,簡短地說明實驗設計的模式,必要時敘述實驗的方法、所用條件及所加之限制等。
(3).結果:結果之說明應有選擇性。僅就工作中重要的、新的或顯著的發現或觀點加以挑明。重要的數據應在此提出作為佐證。
(4).結論:結論亦非常具選擇性的,仍以重要者為主,但簡短說明即可,避免使用毫無新義之文句,例如:『結果業經充分討論過』,『有關造成此種不正常的原因已在文中列出...』,『一種以本發現為基礎而發展的方法已在文中說明』等等。
摘要之內容雖有上面四項之分述,但最好能文簡意核,語意流暢。摘要之長度大部份因期刊之要求而有限制,可參閱各期刊之說明。一般之碩、博士論文,則以一頁為度。其長度視文章長度、主題範圍、重要性等而定,依字數而言,中文摘要約150至500字,英文摘要約在100至300字。內容須完整易於瞭解,切忌以條列式書寫法。中英文摘要之內容須一致,且於末尾應註明中英文關鍵詞。
摘要之撰寫通常在整篇論文將近完稿期間開始,以期能包括所有之內容。但亦可提早寫作,然後視研究之進度作適當修改。有關論文摘要寫作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整理你的材料使其能在最小的空間下提供最大的信息面。
(2).用簡單而直接的句子。避免使用成語、俗語或不必要的技術性用語。
(3).請多位同僚閱讀並就其簡潔度與完整性提供意見。
(4).刪除無意義的或不必要的字眼。但亦不要矯枉過正,將應有之字眼過份刪除,如在英文中不應刪除必要之冠詞如a, an, the等。
(5).儘量少用縮寫字。在英文的情況較多,量度單位則應使用標準化者。特殊縮寫字使用時應另外加以定義。
(6).不要將在文章中未提過的資料放在摘要中。
(7).不要為擴充版面將不重要的敘述放入摘要中,即使摘要僅能以一兩句話概括,就讓維持這樣吧,切勿畫蛇添足。
(8).不要將文中之所有數據大量地列於摘要中,平均值與標準差或其他統計指標僅列其最重要的一項即可。
(9).不要置放圖或表於摘要之中,儘量採用文字敘述。
為利於電腦資料查詢作業,目前已有許多期刊均需加上主鍵語,論文中亦然。主鍵語採用具代表性的詞句,可為一組、二組或三組,但請勿超過五組以上。若無法作適當選擇,亦可參考一般索引內之辭彙。主鍵語必須中英文並列,可分別列於各摘要之後,以『主鍵語:xxx, xxxx』或『 KEYWORDS:xxx, xxx』的型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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