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工程補助款 利益糾葛弊端多
自由時報 2011-3-3
記者邱燕玲/特稿
「我不拿你一毛錢,照樣當選給你看!」一位擔任過省議員的立委,過去曾這樣嗆過「宋省長」;這位立委回憶說,當時國民黨省議員的「補助款」額度是一億元、民進黨省議員是一千萬元,這是公開的秘密。
這一億元、一千萬元,就是所謂的「地方補助款」,或被稱為「小型工程補助款」,過去從省議員到立委,中央都會分配、給予一定額度,讓民代自行運用,民代也藉此做為「政績」,甚至有人從中牟取不法利益。
補助款分成「一般補助」與「計畫型補助」兩種,一般補助款由主計處分配,計畫型補助款編於各部會項下。各部會掌控計畫型補助款,有些是被民代以質詢或預算審議方式要脅,因此受制於人;有些則與民代合作在地方「發紅包」,民代藉此讓選民知道「有夠力」、爭取了多少經費,部會則可藉此換取民代的支持,雙方「合作共生」,卻也因此讓地方工程品質低落。
因補助款串聯成的「利益共同體」,過去運作了相當長的時間,陋習變成了慣例,直到民進黨執政,林全出任主計長後,才打破這陋習進行改革,希望以「制度」取代「人情」。
二○○一年,林全決定收回原先編列於各部會項下的部分計畫型補助款,統籌改為由行政院主計處主控分配的一般補助款,並訂出公式,按照人口數、面積等分配補助款,建立一套透明、公開的機制。款項直接撥給各縣市政府,鄉鎮相關需求得向縣市申請。
此舉等於砍斷立委的補助款金脈,引發強烈反彈,行政、立法兩院關係一度緊張,行政部門受制於壓力,承認立委有工程補助款是「天經地義」。
幾經攻防,立委能「運用」的地方補助款額度大幅縮水,甚至還要先與縣市長「打交道」,讓不少立委叫苦連天。
地方補助款的「配額文化」,不僅顛覆被監督者與監督者的權力平衡關係,更將中央與地方的利益糾葛勾織成一張緊密的大網,屢遭外界詬病,但弊病至今仍無法根除,也讓看緊選民荷包,淪為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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