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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溯溪 宜縣擬嚴法管制
宜蘭山區接連幾天大雨,蘭陽溪等河川,原本乾涸的河床,都被滾滾洪流淹沒。(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豪大雨警報發布,遊客仍要冒險溯溪、登山怎麼辦?宜蘭縣消防局長徐金山說,災防法規定鬆散,難以約束,將專案建議中央修法;縣長林聰賢說,修法曠日廢時,宜縣可因地制宜,訂定管制措施,違反規定從嚴處罰。2010-10-19

災防法鬆散 縣長要求訂管制措施

大同鄉梵梵野溪十七日山區豪雨,溪水暴漲,廿六人受困,消防人員冒險搶救,過程驚險;許多民眾不解,氣象局已發布豪大雨警報,為什麼還有人冒險溯溪?受困後,驚動大批人員搶救,造成社會資源浪費。

消防局長許金山說,災害防救法規定,列入颱風警報並發布管制區,才能禁止民眾進入相關山區水域,不聽勸告強行進入,可處五萬元到廿萬元罰款,若發生危險須搶救,事後,可向被搜救對象求償救援費用。

只不過,災防法形同虛設,宜蘭從未對違規民眾開罰,也未曾對被搜救對象求償,許金山說,宜蘭都是以勸導為主。

許金山指出,災防法規定鬆散,若無颱風警報發布,豪大雨並不會公告管制區,民眾溯溪、登山並不受限制,像上次烏石港釣客遭雷擊,都無法令可罰,消防局將蒐集資料建議中央修法,從制度面防範。

縣長林聰賢要求消防局等單位,氣象局預估雨量三百五十毫米以上,就應成立緊急應變中心及工作小組,對縣內危險山區、水域預警並作疏導防範,各分駐所、派出所也應整合景點資訊,在出入口對遊客宣導,或設監錄系統掌握狀況,必要時應設立告示牌,進入場域前應預先登記,便於聯繫。

林聰賢說,宜縣要確保安全的旅遊環境,公權力要適時介入,災防法的管制要因地制宜,宜縣可針對危險場域及地質、環境敏感區域,自行訂定管制措施,什麼情形應禁止進入或勸離等,要訂出判斷標準並落實執行,不要等發生危險再來搶救。

自我約束 別拿生命開玩笑

山區暴雨,連砂石車都被洪水所困,場面驚險。(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游明金/特稿

豪大雨警報,仍有人執意溯溪、登山,很多危險是可以避免的,遊客應自律,不要發生遺憾後,再來自責後悔,這些都於事無補;政府也有教育與把關責任,公權力適時介入,才能建構安全旅遊環境。

宜蘭幾起意外,都讓人莫名;不久前,烏石港堤防釣客雷擊意外,夜空雷電交織,轟隆隆雷響膽戰心驚,釣客怎會打死不退?而且落雷殃及搶救人員;前天廿六人溯溪受困,氣象局事前已發布豪大雨警報,還是有人要拿生命開玩笑。

許多人想法很奇怪,總是覺得「我不會那麼倒楣吧?雷不會打到我吧?」真的有人遭到雷擊,釣客隨即鳥獸散,這說明了,很多人是需要教訓與教育;溯溪也是如此,真的要受困溪中,驚險萬分,走了一趟鬼門關,才能體會大自然的無情。

政府有教育的責任,透過行政手段的執行,是非對錯才有標準依循,不要等到意外發生,再來追究責任;災防法雖然鬆散、雖未周延,但現行規定,可對違反規定者罰款、求償,宜蘭縣的罰款數及求償數竟然是零,政府只想當好人,民眾是學不會,也記不住教訓的。

縣長有魄力,要自訂管制措施,寧願得罪人,也不能棄民眾生命不顧,當然值得喝采;但政策須落實執行,許多危險水域都有禁止進入、禁止戲水等管制標示,長久以來卻是形同虛設,無人管理;防範比搶救重要,相關單位要跟上縣長腳步,為了民眾安全,再怎麼困難,都要勇敢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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