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停車放寬時段? 警方︰不宜  

宜蘭縣路邊停車,晚上10點到翌日8點免收費,羅東鎮公所提議放寬,晚上8點就開放免費停車。(記者游明金攝)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2010-10-5 

羅東鎮公所提議路邊免費停車從晚上10點提前到晚上8點開始,方便鎮民下班停車;縣警局指出,晚上8點到10點停車需求量很大,路邊停車要有高周轉率,不宜開放免費停車;縣長林聰賢要求研議可否視路段、時段彈性處理。
 
宜蘭縣路邊停車規定,晚上10點到翌日8點不用收費;羅東鎮長林姿妙說,路邊停車要收費,鎮民下班找不到免費停車位,只好將車停在巷弄街道,影響消防安全,居民進出也很不方便,晚上10點才免收費,時間真的太晚,她建議提早到晚上8點。
 
縣警局統計,上午8點到晚上8點,平均每小時停車費收入2712元,晚上8點到晚上10點,平均每小時收入2617元,相差僅104元,可見晚上8點到晚上10點的停車需求量,相當於上午8點到晚上8點的需求量,為提高停車周轉率,方便遊客停車購物,仍維持現況為宜。
 
縣長︰研議彈性處理
 
縣長林聰賢說,停車收費不是財政目的,最主要是交通管理,如果開放免費停車造成塞車等問題,恐怕得不償失,不過,週一至週四及市郊地區的停車需求量較少,可否就路段、時段(離尖峰時間)彈性處理,請縣警局與公所協調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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