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環保「倒退魯」?
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對「生雞糞」事件 聲明稿
99年9月13日
宜蘭縣政府過去明文禁止使用生雞糞作肥料,最近公告廢止,形同開放農民使用;在此新聞公佈後,消費大眾及媒體朋友都非常關心此事,本聯盟特此提出相關意見,說明如下:
1、 大同鄉省道台七線與台七甲線是通往太平山、棲蘭、武陵農場的主要道路,山景秀麗,遊客甚多,沿線蘭陽溪河床與山坡地種植許多作物,過去曾經因為大量使用生雞糞做肥料,導致蚊繩孳生,讓遊客遊興大減,嚴重影響遊憩品質,不但讓遊客望而卻步,更毀壞宜蘭環保立縣的美名。
2、 宜蘭縣政府於2005年順應民意公告:將使用生機糞認定為「污染環境行為」,嚴格禁止使用,該地區之惡臭、蒼蠅及污染因而獲得改善,遊客正期待該地區逐漸轉型為觀光休閒農業區之際,奈何晴天霹靂、貿然廢止原來禁令,開放使用生雞糞,忍心讓宜蘭縣的環保「倒退魯」?
3、 法令鬆綁後,農民考慮種植成本問題,必定使用生雞糞施肥,不論如何施作,每當降雨沖刷伴隨土壤流入水體,必導致地下水源水質受到污染;而且覆土工作很難確實、環保單位更難稽查,勢必重新變成蒼蠅之新舞台,水源污染、臭味難聞,將嚴重影響該地區環境及空氣品質、旅遊品質與居民之健康。
4、 宜蘭向來是以環保立縣,不應走回頭路,過去明文禁止的法令,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只因為部分農民顧及成本偏高,政策就貿然轉向,突顯決策過程盲目與草率。因為所謂成本更應該顧及:「環境的成本」,使用生雞糞施肥,會有繩卵寄生,而且因為覆土難以確實,在曝曬過程中,容易產生臭味,造成環境的二次汙染,如將曬乾雞糞直接施用於土壤,更易使土地劣化,農地酸化,再加上對水源的污染,整體而言:對環境的影響既深且遠,宜蘭環保立縣的美名,難道要付諸流水?決策單位難道都沒有想到?
5、 縣府農業處指出,政策修訂是希望「輔導代替取締」,只要農民將生雞糞翻耕覆在土裡,就能減少臭味與蚊蠅,但完整覆土的標準為何?環保局的取締「標準值」為何?臭味如何採樣?蚊蠅數量如何計算?對土壤酸化、水源污染如何計量?觀光效益,遊客反應如何分析?顯然決策的相關單位並未用心思考,只想圖利部分農民,卻毒害宜蘭環保績業。
6、 根據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研究報告指出:「生雞糞」未經過發酵分解,會有大量病蟲、蒼蠅繁殖,雞隻排洩殘留的抗生素及重金屬都讓人憂心;施用腐熟雞糞較生雞糞可減少蒼蠅發生率,而且使用腐熟雞糞配上適當化肥,其農作物之產量仍與使用生機糞相同,最後該報告建議:應使用腐熟有機肥料再配合適量化學肥料(氰氮化鈣)施用,才能具有除臭、殺菌、減少蒼蠅滋生、維持蔬菜產量之效果。這份報告的結論根本沒有建議恢復使用生機糞,本案決策單位為何視而不見?
7、 近年來,大同鄉四南地區過去蒼蠅滿天飛的情形,現在已經改善許多,本聯盟呼籲宜蘭縣政府不應該輕易鬆綁政策、讓環保「倒退魯」;基於環境保護的精神與環保立縣的美名,縣府應緊急收回錯誤的決定,以免將林縣長在最近天下雜誌評鑑施政能力第二名的美名付之一炬。則宜蘭幸甚!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