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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9 自由時報
生雞糞政策鬆綁 裸露嚴取締
宜蘭大同鄉四季、南山地區,種植大面積高冷蔬菜,面積超過1000公頃。(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過去明文禁止使用生雞糞作肥料,最近公告廢止,形同開放農民使用;縣府農業處指出,政策修訂是希望「輔導代替取締」,只要農民將生雞糞翻耕覆在土裡,就能減少臭味與蚊蠅;環保局表示,農民覆土要確實,不得產生臭味、孳生蚊蠅,否則仍會取締開罰。

宜蘭縣大同鄉四季、南山地區,是高冷蔬菜最大生產區,種植高麗菜、結球白菜等作物,面積約1000公頃,由於海拔高,溫差大,蔬菜品質較平地優異,但農民栽培多使用生雞糞施肥,易生惡臭、蒼蠅孳生,污染環境。

宜蘭縣於民國94年3月公告「宜蘭縣境內河川地、農地、山坡地、浮覆地等,使用未經發酵腐熟有機肥料(指的就是生雞糞)作為植物肥料為污染環境行為」,明文禁止使用;縣府農業處輔導農民使用腐熟雞糞堆肥,農民認為,熟雞糞價格高,肥力差,培育蔬菜品質不佳,嚴重影響農民收益。

要求完整覆土顧環保

縣府農業、環保單位討論,決定開放農民使用生雞糞,將94年公告廢止,新頒的公告為「不當使用肥料導致產生臭味、孳生蚊蠅,為污染環境行為」;縣府指出,不再禁止使用生雞糞,但有配套及要求。

農業處長郭純德說,農民必須將生雞糞覆在土裡,只要完整覆土,就能減少臭味與蒼蠅,不只能顧及環保,也能維護農民權益,若不配合,生雞糞裸露地面會從嚴取締。

不當使用肥料將開罰

環保局長鄒燦陽說,覆土工作要確實,不能隨便敷衍產生臭味,環保局會稽查,只要有臭味、孳生蚊繩就採樣,超過標準值就視為「不當使用肥料造成污染」,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到6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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