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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長爆料 宜縣府懲戒

選舉期間爆發縣府社會處的科長陳淑蘭錄下與處長對話,透過記者拿給議員爆料,縣政府考績委員昨天開會決議「兩大過免職」;縣長呂國華認為太重了,要求再議,考績委員會同一天二度再議,決定把科長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懲戒。

 

「科長錄處長」的音拿去爆料,選舉期間鬧得沸沸揚揚。女科長事後說,並未把錄音帶拿給議員爆料。考績委員後來發現,科長把錄音帶交給某平面媒體記者,然後再輾轉交給縣議員,由議員召開記者會質疑縣長賣官。

對處分結果,陳淑蘭表示,尚未收到公文,不表示任何意見。當她得知呂縣長認為處分太重,還幫她求情時,冷冷說了一句「真好笑」,隨即又不表示意見。

縣府晚間發布新聞指出,社會工作科長陳淑蘭對長官交辦人事案拒不簽辦,不循程序陳述,又私自錄下與處長的談話,選舉期間逕向外界聲稱:「遭受不平打壓」,經民進黨議會黨團召開記者會抨擊縣府「呂國華賣官?為公務員抱不平!」嚴重影響縣府形象,破壞紀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兩大過處分免職」。

案經縣長批示略以:「處分是否過重請考績會儘速再議」,希望給當事人一個機會,考績委員下班後重議,把陳淑蘭移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此事發生上個月,某社工員請假一年需職務代理人,處長王琇蘭要求簽辦,陳淑蘭拖到下旬還不簽。她向議員陳情,處長要求11月24日前簽辦職缺,因適法性疑慮,不予配合,20日她因小孩感冒請假,王處長把人事案交給別科辦,她為了自保才錄音。

錄音帶透過媒體記者輾轉交給議員,王琇蘭解釋,因年終社政業務繁重,加上該人事出缺三周,科長卻一拖再拖,她要求趕快補人;這是很平常的約聘僱人事,作業流程合法,因科長延宕公文才催促,絕無所謂賣官。她對科長錄音又拿給政黨操弄,認為已違反公務人員法,刑法妨害秘密罪,移請處理。

【2009/12/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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