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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公投條例 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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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議會昨天開議,三讀通過「宜蘭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該法案歷經4任民政局處長,兩位縣長,8年半的時間,終於通過了。日後宜蘭縣重大政策或爭議發生時,就能透過公投取決真正的民意。 長期關切該法案推動進度的民進黨籍縣議員江聰淵表示,雖然議會曾經在去年5月30 日通過自治條例案,但其中的兩個條文涉及與公民投票法母法不符,被內政部退回。昨天依照母法修正,才算真正通過「宜蘭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 江聰淵表示,制定宜蘭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主要是要來規範辦理公民投票的程序,經內政部備查之後,縣政府也應該成立宜蘭縣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以利認定公投事項,如此才能落實縣民自決的權益。 【2009/05/05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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