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24
自由時報
「蘭城新月廣場」爆攤商無預警歇業
蘭城新月廣場去年11月風光開幕,號稱是東台灣最大百貨公司。(記者游明金攝)
蘭城新月廣場4樓「美食百匯區」,「龍的傳人」、「小紹興」無預警歇業,積欠員工薪水。(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去年11月風光開幕的蘭城新月廣場,4樓「美食百匯區」爆發首件攤商倒閉案,高姓負責人經營「龍的傳人」、「小紹興」美食攤無預警歇業,積欠十餘員工2個月薪水,員工昨到縣府勞工處陳情;蘭城新月指出,他們也是被害人,已發律師函要求攤商出面處理。

2個月薪水沒領 員工陳情

蘭城新月廣場去年11月20日開幕,「美食百匯區」引進十餘家業者供應美食料理,21日卻發生2家美食攤歇業事件;員工說,2家是同一負責人,「龍的傳人」15日領薪水、「小紹興」20日領薪,員工領不到1月薪水,2月也做白工,這幾天找不到老闆,電話也沒人接,每個人被欠的薪水4、5萬元不等。

員工們昨天在立委田秋堇服務處主任張景裕、宜蘭市代江永和、縣議員江聰淵服務處主任馮振發等人陪同,到縣府勞工處陳情;張景裕說,許多員工參加縣府所辦的就業媒合才前往工作,而今攤商跑路,縣府有責任找出來。

勞工處促蘭城新月釐清責任

勞工處長林錫忠說,美食攤開出的發票是蘭城新月廣場發票,因此,勞工處要求蘭城新月出具合約書,釐清到底是誰該負責任?此外,也要求蘭城新月了解其他業者有無經營問題,他希望無預警歇業是第一件,也是最後一件。

蘭城新月廣場稱也是受害人

經營蘭城新月廣場的環華豐公司副總經理李莉莉說:「我們是無辜的,也是受害人。」攤商簽約1年突然跑了,2個美食攤空在那裡要怎麼處理?攤商應該出面處理,無預警歇業造成公司形象受損,也影響員工與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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