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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4.18
街頭藝人 首屆資格審查
陳木隆/宜蘭報導
街頭藝人 首屆資格審查
陳木隆/宜蘭報導
▲宜蘭縣第一屆街頭藝人審查近日受理申請,一些街頭藝人17日在文化局試演。(陳木隆攝) |
縣政府文化局主辦「第一屆宜蘭縣街頭藝人審查會」近日受理申請報考中,一群藝人十七日聚集該局東廣場小試身手,有演奏、有歌唱,也有手工創意。文化局表示,通過審查及授証的藝人,將更有演出保障,可在縣內18個公共空間表演。
文化局表示,街頭藝人審查分為: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創意工藝3大類。以現場創作為主要原則,技藝要純熟,使觀眾能接受與互動。歡迎年滿16歲且對藝術表演有特殊專長者廿一日至五月十一日上班時間,逕向該局服務台或宜蘭演藝廳報名,洽詢電話:9369115轉120。
五月廿四日在該局東廣場進行審查,邀請在地藝文界人士評分外,也開放觀眾票選心目中最喜歡的街頭藝人,主辦單位將贈送小禮物,歡迎民眾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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