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上路》頭城逾200大商家 垃圾收費
2013-6-29
頭城鎮公所將從七月一日起,實施商家一般事業廢棄物收費。(圖由頭城鎮公所提供)

〔記者胡健森/頭城報導〕頭城鎮公所自七月一日起,將針對鎮內每天垃圾量較大的營利事業單位、商家,依縣府環保局訂定的標準,收取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費,共有逾兩百商家、事業單位受影響。鎮公所希望店家能配合新政策實施,否則不排除拒收。

在研議近半年後,頭城鎮公所決定收取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費,初步鎖定鎮上商家、漁會等事業單位。目前商家都是隨水費繳納垃圾處理費,為避免重複收費爭議,鎮公所將以近幾個月的觀察紀錄,以及商家繳交水費金額,推算出概估值,再與商家簽訂契約,每月收取費用。

隨水費徵收 配合取消

至於原本隨自來水徵收的垃圾處理費,鎮公所將發函自來水公司,取消隨水費徵收的垃圾處理費,不會造成重複收費的問題,店家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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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末端變溝渠 數十年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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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宜居城市」獎 礁溪參賽

2013-6-28
〔記者胡健森/礁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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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印尼漁工 抗議仲介扣膳宿費
2013-6-28
印尼漁工抗議過程,大多數時間,相當平和。(記者楊宜敏攝)
印尼漁工秀出自己國家的國旗,我國警方手持盾牌、出動水箱車在一旁待命,以防場面失控。(記者楊宜敏攝)

〔記者楊宜敏/蘇澳報導〕南方澳印尼籍漁工數百人,為了二千五百元膳宿費被扣除,昨前往仲介公司前抗議,警方持盾牌、出動水箱車到場戒備。部份船長等不到船員出港作業,氣急敗壞,經過三個多小時,漁工才接受國與國協商討論的答案,平和散去。

南方澳漁工說,印尼駐台辦事處通知他們,五月一日起被雇用的漁工,台灣仲介不能再從他們薪資中扣款二千五百元膳宿費,事隔快兩個月,台灣仲介仍持續扣款,但南部漁工並沒有再被扣這筆錢,要求宜蘭也應比照辦理。

船長李源章等人的漁工,因參與抗議行動,漁船無法出港作業。李說,漁工平常除了薪資,不論進出港,吃、住、喝等各方面,每人每個月都得再花五千元,豐收時還可以分紅,沒有虧待他們,若漁工不扣除膳宿費,船長也不要再提供食宿了。

仲介業者說,船主已供餐、供住,依規定,可從薪資中扣除二千五百到五千元的膳宿費,這筆費用挪做漁工保險、就業安定基金,也是在保障漁工權益,並未中飽私囊,日前印尼政府片面宣佈,要求漁工不要讓台灣仲介扣款,不符我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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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中央分配資源患不均 林聰賢:行政區域重劃!

NOWnews – 2013年6月24日 上午6:38
記者康仁俊/宜蘭報導

針對財劃法引發中央與政府的財政爭議,宜蘭縣長林聰賢表示,六都跟一般縣市都有各自需求,「大家都希望把餅做大,大家分的越多越好」,可是中央陷入很大的盲點,「我們現在是患不均,不是不夠用」,他批評,中央在財政上有太多資源,但在分配上卻有嚴重的本位主義,對於是否要對行政區域進行重劃,他則說,「如果回到讓台灣資源配當、區域發展更均衡,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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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碼頭啟用 烏石港首泊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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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用「祕方」除害 農民恐買偽農藥

不少農民貪快或貪便宜,誤信「祕方」,卻買到一點農藥成分也沒有的偽農藥,當了冤大頭而不自知。農改場前研究員李國明也表示,台灣素有「農藥王國」之稱,其中有30%是來路不明的農藥,品質低劣,危害環境生態與人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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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7
《政策做半套?》禁用除草劑 水利會不看好
縣府擬禁用除草劑,遭水利會質疑有適法性疑慮。圖為水利會人員噴藥除草情形。(圖由宜蘭農田水利會提供)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在農業區以外的都市計畫土地等區域,擬禁用除草劑。宜蘭農田水利會指出,不反對禁用,但縣府訂的自治條例有適法性疑慮,且淪為「半調子」政策;縣府強調,「農藥管理法」授權縣市政府可訂定自治法規,沒有適法性問題,管制範圍分階段推動,水利會的批評讓人不解。

禁用排除農業區 灌排仍有污染之虞

縣府為防止除草劑不當使用,影響環境生態,正研議「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目前已完成草案,除了供耕作農地與直接作為農作生產土地,可使用除草劑外,其餘包括農業區以外都市計畫土地、非都市計畫土地的建築、交通、水利、遊憩、生態保護與特定目的事業等用地全面禁用,違者可處一萬元至十萬元罰款。

主管九千多條灌排水圳、總長度逾三千公里的宜蘭農田水利會會長許南山說,水利會並不反對禁用除草劑,他上任後推動「隙地種植」減少雜草叢生,也試驗以鹽水代替除草劑,如果縣府通過自治條例,水利會就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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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樹保留區荒置林聰賢要求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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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偷排廢油》南方澳今年第5起2013-6-26
 
南方澳第三漁港昨又傳漏油事件,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說,捉到要嚴懲。(記者楊宜敏攝)

〔記者楊宜敏/蘇澳報導〕南方澳第三漁港北岸昨日又發生油污事件!這已是今年以來,南方澳第五起漁港內通報的油污事件,相較去年整年只通報一件,案件數大增。漁會表示,部份漁民便宜行事,偷排廢油造成港區污染,將追查元凶重懲。只不過,這五件油污案,除首件是船主自行通報,其餘四件仍查無禍首,幾乎束手無策。

宜蘭縣漁業管理所與蘇澳區漁會等單位,昨天上午十時接獲岸巡蘇澳安檢所通報,指第三漁港北岸船縫間發現油污,立刻派員到場處理,發現現場有長五十公尺、寬五公尺港域遭污染,初步研判是漁船機械廢油。蘇澳區漁會及海巡人員利用吸油棉片清除油污,費時逾一個小時完成。

現場並未發現現行犯,漁管所與蘇澳區漁會詢問附近停靠漁船,眾人都否認偷排廢油。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說,漁船不用的廢機油,漁港三個碼頭邊設有十五個廢油回收桶可用,也可打通電話給船舶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就會有專人專車到船邊,提供免費抽油服務,回收措施已行之有年,但還是有漁民便宜行事,隨便偷排廢油,漁會將追查原元凶,並要求主管機關開單告發重罰。

這是今年以來南方澳漁港第五起通報的漁港油污,根據海洋污染防制法規定,可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另依照漁港法,也可處十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但除了第一起,是船主自行通報的「意外」,其餘四起油污事件,迄今仍查不到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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