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修路專款專用 宜縣府促設「道路基金」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2013-3-20
有鑑於許多鄉鎮市公所向施工單位收取道路挖補費及挖掘許可費後,並未全數做為修補道路之用,挪作他用。縣府昨天通過「宜蘭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草案,並將在近日內發佈實施,縣府將督促各鄉鎮市公所設置「道路基金」,專款專用,確保道路品質。
資金不易調度 宜市反對
縣府工務處長陳德星說,每個鄉鎮市長對道路是否平順的重視程度都有所不同,縣府站在督促全縣各級道路都需保持「路平」的立場,希望「道路基金」專款專用制度化,無論是誰當鄉鎮市長,都會比較好做,道路平順的品質,也不會因人而異。
不過,宜蘭市則持反對意見,宜蘭市公所主秘陳志信說,公所收到的「路修費」,都是統一存入公庫,再視各種業務的需求及重要性,從「大水庫」提撥所需經費;事實上,市公所每年用在修補、改善道路的經費,都遠高於收進來的錢,成立「道路基金」意義不大,且會衍生出資金不易調度的問題。
縣長林聰賢說,現在中央已明文規定,各地方政府都應該訂定自治條例,擬定專款專用的基金管理辦法,目前包含宜蘭縣在內,全國只有七個縣市尚未完成,希望每個鄉鎮市都能以理性的態度,落實設置專款專用的「道路基金」。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