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民間團體向政府申請補助經費,不是錢要到手就好,切記務必要確實執行,否則可能吃上詐欺官司。
宜蘭縣博物館家族協會去年向文化部(前身文建會)提出「宜蘭縣文化館提升與教育推廣計畫」並獲得七十五萬元補助,但參訪計畫來不及全部完成,協會楊姓總幹事虛報計畫已全部完成,將補助剩款留待今年舉辦學生教育活動使用,被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25場參訪只辦14場
宜蘭縣博物館家族協會是由地方博物館結盟而成的民間組織,協助博物館家族成員舉辦教育推廣活動;去年透過蘭陽博物館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七十五萬元分三期按計畫進度給予補助,在第三期計畫中,協會原本計畫舉辦二十五場次的學生參訪行程,但最後只舉辦十四場,導致二十二萬五千元第三期補助費還有四萬四千元餘額。
4.4萬餘額已還公庫
協會楊姓總幹事為避免核銷作業上的麻煩,仍虛報計畫內容已全部完成,並計畫將剩餘的四萬四千元留做今年初協會舉辦「博物館進入校園」的教育活動之用。不料,縣府審計室查帳時發現有異狀,通報縣府政風處進一步追查,並查出協會有虛報的情形,隨即函送檢方偵辦,協會方面則在今年五月間將四萬四千元返還公庫。
楊姓總幹事昨天表示,協會確實在今年初舉辦「博物館進入校園」系列活動,本身所花的費用更遠超出四萬四千元,根本不需要貪圖這筆經費,但這件事確實是自己不對,在處理的程序上並不合法,他個人也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宜蘭縣博物館家族協會理事長徐志雄說,楊總幹事並不是將剩下的補助款納入自己口袋,而是希望留下來提供協會今年舉辦後續活動之用,也同樣都是要用在學童身上,只因為過程中發生疏失就被檢察官起訴,處罰似嫌太重,這恐怕也會影響未來協會成員舉辦活動的意願。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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