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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索車馬費 輔選工判拘役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2011-5-14 

宜蘭市王姓男子以在競選期間協助奔走、拉票為由,在去年宜蘭市民代表選舉結束後多次向當選人游國良索取數百元或千元不等的車馬費,被拒絕後揚言要召開記者會貶損游國良名譽,最後被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50歲王姓男子去年6月初,主動向宜蘭市民代表候選人游國良表示自願幫忙輔選,卻在選舉結果出爐後,多次打電話給游國良,表示競選期間多方奔走拉票,要索討數百元或千元不等車馬費、茶水費、電話費等;由於始終未得到游國良同意,王某在電話中揚言要召開記者會指控游國良選後無情無義、民進黨的人船過水無痕等負面言論。

但王某在偵訊時改口辯稱,開票當天晚上,他召集其他輔選人吃飯並要求游國良到場致意,但游國良沒有前往,他才會生氣地一直打電話給對方;至於說要召開記者會,所要指控的也不是游國良而是其他的候選人。

法官調閱電話錄音查證後發現,王某確實在電話中要求游國良支付車馬費等不成後,隨即表示要召開記者會,顯然就是針對游國良,意圖藉此達到逼迫游國良支付金錢的目的,已經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

但法官也認為,依照王某提出的補貼項目及金額,並非完全無理之要求,且告訴人游國良也當庭表示願意原諒被告王某,因此僅輕判拘役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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