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公務員 考績吊車尾就吃丙
 
【聯合報╱記者吳淑君/宜蘭報導】 2010.12.04 03:04 am
 
 
又到了年底打考績的時候,宜蘭縣長林聰賢破除考績齊頭式分配比例,績優前3名甲等比率拉高為80、78、76%,表現不好的公務員被打乙者,依序排列分數,分數最低者列入丙等審議名單,1.5個月年終獎金沒了,今年就上路。

上個月林聰賢在面對議員總質詢時表示,公務員要有退場機制,表現離譜的公務員就打丙,沒上限也沒下限,人事處最近擬定考核辦法,不但「給棒子也給胡蘿蔔」。

民國90年起,銓敘部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就有共識,考績考列甲等比率以50%為原則,75%為上限;年初,林聰賢宣告宜蘭縣府公務員考績要打破齊頭式分配比例,鼓勵行政創新和團隊精神,做對的事。

績優單位前3名,核配到的考績甲等比率為80%、78%、76%,還有1到3萬元等值獎品,後3名核配甲等比率為60%;至於表現差的,各單位除了考列甲等人數外,乙等以下考列同分不得超過2人,依序排列分數最低者,列入考績丙等審議名單,平時考核紀錄及具體不良事由也併入,供專案小組審議,考丙的人留原俸級外,當年不發給1.5個月年終獎金。

銓敘部公務員丙等考績1%至3%,民國101年才實施,宜蘭縣政府提早在今年試辦,縣府員工反應兩極,有人覺得是應該的,但也有人憂心成了主管鏟除異己的犧牲品,誰評、怎麼評應有明確標準依循。

【2010/12/04 聯合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宜蘭青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