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
自由時報
明眼人搶生意 視障按摩者抗議
多名視障人士昨天集結怒吼,要求政府保障他們的工作權,縣議員劉添梧(後排左一)也到場聲援。(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羅東報導〕前宜蘭縣視障協會常務理事廖峻霆等人,昨天控訴明眼人在宜蘭及羅東中山公園等地為客按摩,搶走視障按摩師飯碗,要求主管機關不能坐視不管﹔縣府勞工處回應說,將派員了解,依法查處。

去年底,大法官認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第37條第1項「非視障者不能從事按摩業」的法條違憲,設立3年落日條款,緩衝期過後,明眼人也可從事按摩業,消息傳出,引起視障人士強烈反彈。

「抗議啦﹗」廖峻霆等多名視障按摩師昨在羅東鎮集結怒吼(見上圖,記者江志雄攝),直指目前法令仍禁止明眼人按摩,但明眼人按摩師公然攬客,壓縮視障者的生存空間,縣議員劉添梧也到場聲援。

廖峻霆說,設在羅東中山公園的按摩小站,視障按摩師服務10分鐘,要價100元,受不景氣影響,生意愈來愈難做,假日工作12小時,頂多賺進千餘元,非假日只有300、400元,雨天經常槓龜,所得僅能糊口又不穩定。

有些明眼人使出「削價競爭」手法,與視障人士搶客人,比如說按摩20分或半小時100元;廖峻霆說,明眼人按摩的違法行徑,不見主管單位取締,他擔心不久後會有更多視障按摩師不敵明眼人競爭,被迫「回家吃自己」。

勞工處長林錫忠說,即日起派員到宜蘭及羅東中山公園等地調查,若發現明眼人違法按摩情事,將作適當處置,並多聽取視障按摩師心聲,提供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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